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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市场战争学,首先必须要弄清楚什么是市场战争学,即要对市场战争学的概念给予准确的界定,因为概念是研究问题的逻辑起点。任何一个概念的产生都有其产生的历史过程,对市场战争学概念产生过程的了解和认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市场战争学的地位和作用。市场战争学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有其特定的研究对象。对市场战争学概念的界定、产生过程的了解和对其研究对象的认识,是我们从本质上认识市场战争学“是什么?”的开端。
一、市场战争学的基本概念
市场战争学的概念,作为研究市场战争学的逻辑起点,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单一概念,而是由“市场、战争、学问”三个单一概念有机组成的一个复合概念。市场、战争和学问这三个单一概念,是构成市场战争学概念的基本要素。然而,这三个单一概念的产生却并是在同一个时代,因此市场战争学这一复合概念,远非这三个单一概念的简单叠加的结果,而是由此三者有机构成的一个系统的整体概念。 1、市场、战争与学问
市场的概念,可能比战争与学问的概念产生的都要久远。在远古时期,市场是指人们交换物品的场所,强调的是它的客观属性。它与城市的概念几乎产生于同一时期。城市在古代是一个复合的概念,城是用来居住与工作(政治活动)的地方,而市则是人们用来交换物品(经济活动)的地方。虽然,有时“市”也并不固定,如在中国农村的“赶集”就有特定的时间,其场所在赶集时就是市场,在无集可赶时,还有其它用途。在城市中,市场一般处于城之外部周边。在现代中国,人们似乎对此已经习以为常了,对城与市之间的区别并不在意,但如果你对北京城稍微留意一下的话,还是可以看到城与市之间的分野的。 如果你从天安门广场向北看,是故宫,也就是过去的首都——紫禁城;向南看,是前门商业街,有珠市口、灯市口,还有天桥把市场等古代就有的专业市场;以天安门为站立点,沿长安街向西看,离紫禁城不远是西四、西单商业街;沿长安街向东看,是王府井、东单商业街;而你如果站在天安门城楼顶或是景山顶上向北看,你看到的则是鼓楼商业街。这些围绕在“城”(紫禁城)四周边的交换场所,即为古代之“市”,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固定的市场。而今,它们作为市场的交换功能依然在发挥着作用。 可见,市场的概念原本是指买卖双方聚集在一起进行交换的场所。但到了现代经济学家的手里,它却变了味。经济学家用市场这一术语来泛指一特定产品或某类产品进行交易的买主和卖主的集合,而将原本市场所具有的“场所”的概念给隐去了。更有趣的是,从事营销理论研究的现代西方学者或营销专家们,竟然比经济学家更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们不但隐去了市场所具有的交换场所的客观属性,而且简单地把市场主观化,即只认为买主构成市场,而卖主却是行业的一部分。显然,这种抽象的不切实际的对市场的界定,致使现代的市场营销界一片混乱,各种奇怪的理论层出不穷,对中国乃至西方各国的企业和营销界危害难以言表。是故,西方和东方的许多企业家和理论家则不得不从战争学理论中,寻求医治经济学重病的良方。
事实上,市场本身就是一个复合的概念,市为特定时间的交易活动(如证券交易活动、商品交易活动等),场为特定时间的特定交易内容的交易地点(如菜市场、服装市场、金融市场等),两者合二为一,即为市场。只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交易活动的范围和规模越来越大,并开始不受时间、地点和交易内容的限制,人们才将其逐步变成了一个单一的抽象概念。 综上可见,对市场概念的认识,必须把握三个基本点,即首先市场是一个地域的概念。如全球市场、全国市场、地区市场等;其次是市场是一种交易物品(商品)的地方。如资源市场、产品市场、人力市场等;第三是市场是人(群体)与人(群体)之间交易物品的地方。如中国人市场、外国人市场、城市人市场、农村人市场等。即,交易人、交易地、交易物三者是构成市场概念的三个最基本的要素,三者相辅相承,是有机的整体,缺一不可。古人强调的市场是地——交易场所;经济学家强调的市场是人——交易双方;营销者强调的市场也是人——但却是单一买主,其实质则强调的是交易物,也就是产品或商品。由此可见,上述三方对市场概念的理解都是不全面的,这也就是为什么市场研究如此混乱的根本原因。 战争的概念,乍看起来与市场有点风马牛不相及,它似乎应该是只与战场相联系的一种事物。事实上,战争与市场却是密切相关的。从某种意义说,战争就是因市场而生的。 战争,一般是指两个有组织的人类群体之间,为了维护各自的利益,运用暴力工具,在特定的时间阶段和特定的场所(地点),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的暴力对抗活动。 在战争的这一概念中,对抗性是其最根本的要素,暴力则是加剧对抗性程度的工具或手段,是战争的重要要素,但却不是战争的目的性要素和双方进行战争的根本目的,战争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各自的利益。 那么双方究竟维护的是什么利益呢?古今中外的政治家、军事家们都不约而同的告诉我们:维护的经济利益。虽然西方近代的军事理论家克劳塞维茨、马列主义政治家列宁和毛泽东告诉我们,战争是政治的继续,即是为了维护政治利益。但政治利益与经济利益这两者之间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其实质是一样的。因为无论西方还是东方的哲学家们都告诉我们,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政治利益集中反映的是经济利益——土地、资源和人口。君不见古今中外的那一场战争不是为了经济利益而进行的呢? 明确了这一点,我们对战争的概念的本质就一目了然了。战争原本就是一个复合的概念。“战”是指双方间的对抗活动,这种对抗活动是以打败对方为各自目的的,如我们所常观看的拳击比赛,谁打败了对手谁就达到了“战”的目的。 而“争”则不同,它是指双方为了获取同一个东西,而进行的对抗活动,如我们所喜爱的足球或篮球运动,双方谁能拿到或控制住球,并按自己的意志投入篮框或踢入球门,就达到了“争”的目的。 战和争的这种区别不仅表现在目的上的不同,而且在手段上也不相同。拳击运动由于双方直接以对方为对抗的目标,没有争夺的第三方目标,因此要实现打败对手的这一唯一目标,只能使用暴力,因为你不打对手,对手也会打你,否则就无法达成战的目的,所以在拳击比赛中运用暴力是合法的;而足球运动则不一样,由于双方并不以对方为直接目标,而是以能否控制第三方目标(球)的运动为目标,只要控制住了第三方目标(控制球并踢进球门),就达到了争的目的,而且这第三方目标的获取,不需要暴力也可以得到,即达到争的目的,所以在球场上使用暴力则是犯规的。 但是,如果双方争夺的第三方目标不是足球或篮球,而是直接关系到双方生死存亡的东西时,如土地、资源、人口或其等价物金钱财物时,那么足球运动与拳击运动就只能合二为一,即我只有打败你才能得到那些我和你都想要的第三方目标时,战争的概念就产生了。正如中国古代的战争艺术大师孙武所说:“兵者(指战争),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也。 由此可见,战争概念的产生,必然是与市场这一经济利益的发生地紧密相连的,因为市场是经济活动的温床,是直接体现经济利益的地方。如果在市场上交易的双方不能以交换达到其目的,那么战争就是最后的“交易”手段。君不见一部世界战争史,就是一部围绕着“土地、资源和人口”争夺的战争史吗! 学问的概念,可能要比市场与战争的概念产生的要晚。因为人类社会有文字的时代毕竟才有几千年的历史。但文字的产生却对战争与市场的规模与发展产生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学问是人们对自然世界的认识和对社会实践活动经验的总结和升华的产物,是一种知识的体系。而文字则是学问这种知识体系的主要载体。一般来说,学问又分为科学和艺术两大部类,科学强调理性,比较客观,可进行定量研究;而艺术则强调感性,比较主观,定性研究的成份较多。 在中国古代,对学问的认识,一般带有主观性,主要强调的是人的学问,即不会就学,不懂就问。那么学什么呢?学书本。所谓书本,在中国进入现代社会以前,主要是指2000多年前就已经成型的《四书》和《五经》等。问谁呢?问先生。所谓先生就是老师,也就是自孔子创立私学以来的,所有精通《四书》《五经》等对经史子集方面知识的人。可见,古代中国的学问主观性的成份较多,缺乏一定的客观性。 在现代中国人们对学问的认识,已经完全不同于古代的先辈。特别是引入西方科学体系之后,中国人对学问的态度却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把西方的比较客观的学问——特别是“自然科学”这种学问待为上宾,而将中国故有的学问放在了一边。正如在上个世纪80年代所流行的一句话所说的那样:“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尤其是市场经济的兴起,西方比较主观的、经验性成份较强的学问——经济学,也开始在中国经济界和企业界盛行,于是现代中国的学问几乎都成了西方的泊来品。这种现象说明,中国的学问开始更加理性,但却具有极大的盲目性。事实上,中国故有的学问,也并非都一无可取之处,只不过是主观色彩多了些罢了。 西方现代科学将学问分为两类,一类为自然科学,主要是指研究客观世界的学问,如物理、化学、生物学、天文学等;一类是社会科学,主要是指研究人的主观世界的学问,如哲学、文学、心理学、军事学、经济学等等。但有些学问也并不局限在这两大类中,特别是与人类社会实践活动有关的工程技术类的学问,如工程学、技术学在学问分类上属于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范畴,并不能简单地归为那一类,虽然在我国的教育学位体系中,将其划在工学门类,但在传统上还是将其归为自然科学的范畴。 上述对学问的认识并不一定全面,但是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所谓的学问概念,其实质指的就是一种关于自然或社会的知识体系,即科学的概念(包括自然与社会),这应该是没有疑问的。 综上可见,如果仅从三个单一概念简单组合的角度来看,市场战争学,就是指关于在市场上进行战争的学问(知识体系或科学)。显然,这样的界定是不可能令我们满意的。如果这样简单地界定市场战争学的概念,人们不仅要问,在市场上进行暴力的战争,那么市场不就成了战场了吗?经济学与军事学还有什么区别呢? 为此,要想对市场战争学进行正确地界定,我们就必须要弄清市场战争的概念,否则市场战争学这门学问就不可能成立。 2、市场战争的新概念
在市场上进行战争,可能诸位没有听说过,我在没有从事这方面的研究时,也不相信市场上可以有战争存在。显然那个时候,在我的头脑里是不存在市场战争这种概念的,相信诸位也和我一样。但在看了美国人的橄榄球比赛后,在我的头脑中有关市场上的交易活动概念却变成了市场上的战争活动的概念,这也许与我多年的军旅生涯有关吧。那么市场中究竟存在不存在战争呢? 如果按照传统经济学的观点,市场中只存在有双方的交换物品活动,而不可能存在战争活动。所谓交换就是通过提供某种东西作为回报,从某人那儿取得所要的东西的行为。交换行为的发生,必须符合五个条件: 一是至少要有两方; 二是每一方都有被对方认为有价值的东西; 三是每一方都能传播信息和递送东西; 四是每一方都可以自由地接受或拒绝对方的东西; 五是每一方都认为与另一方进行交易应该是适当的或称心如意的。 一般来说,人们获取所需东西的方式不外乎四种:
第一种是自行生产;
第二种是强行取得;
第三种是乞讨获得;
第四种是交换取得。
交换是一个过程。如果双方正在谈判,并趋于达成协议,这就意味着双方正在进行交换。一旦达成协议,就发生了交易行为。交易是交换活动的基本单元。交易是由双方之间的价值交换所构成的。我们可以把交易描述为:A把X物给予B,以换得Y物。交换的公式如下:
交易公式:X(A)=Y(B)
一次交易包括几个可量度的内容:一是至少有两个有价值的事物;二是交换双方所同意的条件;三是协议时间和协议地点。交易的前提是双方必须建立信任,而这种信任是建立在一定的交易规则基础之上的,这种规则亦称为法律,如经济法、合同法等,它是用来支持和强制交易双方的执行的。如果没有规则,人们可能在交易中互不信任,从而使交易过程产生冲突和困难。甚至可能导致暴力冲突或战争。 正是因为人类社会存在着上述的交换活动,以致于经济学家和营销者们就认为,市场是由那些具有特定的需要或欲望,而且愿意并能够通过交换来满足这种需要或欲望的全部潜在需求者(客户)所构成。但他们却忽视了,这些需求者并不是生存在空中的,而是生活在特定的地域或场所的。也就是说,无论交换的是什么东西,只要是人类之间的活动,就离不开其活动的场所。
上述分析表明,市场上进行的是交换活动而不是战争活动。然而这却是就交换双方而言的,如果参与交换的不止两方,而是三方或多方呢?市场上的情况就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就会出现两方为了得到他们都想要的另一方(第三方)的东西,同时要与第三方交换其物的情况。此时,就发生了双方争夺同一个东西的事情,在市场上“争”的概念就出现了,即出现了对抗行为,经济学家将这种对抗行为称为:“市场竞争”,而不叫市场战争就是此理。为此,我们可以将竞争的公式描述如下:
竞争公式:X(A)=~Z(C)=~Y(B)
其中,X为A之物,Y为B之物,Z为C之物。上述公式表明,A与B是竞争的双方,C之物Z是双方的竞争物,A与B能否得到C之物Z,在双方条件相同时,主要取决于C的态度。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市场竞争中,顾客C之所以能够成为竞争双方A与B的上帝的根本原因所在。 这就如同足球比赛,双方都在争夺同一个足球一样,双方的直接目标是球,大家拼命地随球奔走,目的是为了得到球,而不是打倒对方。只有在双方同时、同地抢球时才可能发生双方之间的对抗。如撞人、铲人等,这在足球比赛中是犯规行为。 如果在市场中参与竞争同一样东西的需求者很多时,这种足球比赛似的市场竞争规则的就难以发挥其作用了。特别是需求者如果不能在市场中获取它所需求的东西,就可能危及到其生存或发展时,其必然就会将其直接争夺的目标转向与其竞争的对手身上,这时以打败对手为直接目的的混“战”,即“暴力”对抗就可能发生,如在足球比赛中的故意打人或踢人事件。 虽然,这种暴力性质的对抗事件在足球场上是不容许的犯规行为,但在美国风行的橄榄球运动中却是合法和合规的。在橄榄球比赛中,双方的直接目的不是球,而是对方的人,在观看比赛时你经常会看到双方打做一团,而球却滚在一边没人管,只有一方被打的溃不成军时,另一方才会带球人门。这时的比赛就如同将拳击比赛(或摔跤比赛)搬到了足球场上,亦可称为拳击加足球,但橄榄球的这种带有拳击味的比赛却是合法的,而且在美国还大受欢迎,以致于成为了美国的国球。 在目前的世界市场上,每天都在上演着成千上万起类似于美式橄榄球比赛的“暴力性”色彩的市场竞争,并且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企业在这种暴力对抗中丧生——破产或倒闭。 这就是在市场中进行的战争,我们将其称为:市场战争。如果说市场交换是交易双方之间以交换为直接目的的活动的话,那么市场竞争则是具有同样需求的两方或多方以直接争夺同一个交易方为目的的对抗活动;而市场战争则不然,它是指具有同样需求的两方以打败对方为直接目的的、以夺取同一个交易方(第三方)为最终目的的对抗活动。市场战争在本质上与市场竞争存在着明显的区别,我们可以用公式描述如下:
战争公式:A(X)-B(Y)=C(Z)
从上述公式可以看出,市场战争与市场竞争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A与B之间的对抗是第一位的,而与C之间的物的交易是第二位的,A只有战胜了B或B打败了A,才有资格与C交易。此时的对抗双方,均只允许C是已方的上帝,而不允许也不能允许C是对方的上帝,而要获得这一殊荣,只有先打败对方,除此别无它途。 正是由于这种带有战争性质的市场对抗活动,其目的与战争一样,就是迫使与已方竞争的对手屈服于已方的意志,最终不得不退出与已方的竞争,所以丧失竞争地位或破产、倒闭和被兼并的结果,即是其在市场战争中失败的集中体现。 也就是说,市场就是战场,即市场战争与战场战争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3、市场战争学的概念
理解了市场战争的概念,那么市场战争学的概念也就不难理解了。市场战争学,顾名思义,就是关于市场战争问题的知识体系或科学。它是研究市场战争理论与应用的一门学科,是军事学与经济学相结合后而产生的一个独立的交叉学科。但它既不是军事学,也不同于经济学,它是以经济学为体,军事学为用的新兴综合性应用学科。 一是在学科属性上,市场战争学属于社会科学的范畴。军事学与经济学都是研究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科学,属于社会科学的范畴,而市场战争学又是军事学与经济学结合的产物,因此其在学科属性上,必然会深深打上社会科学的烙印。军事学主要研究的是如何进行暴力对抗的问题,经济学研究的是如何创造价值的问题,而市场战争学研究的则是在如何通过对抗来创造价值的问题。正因为其从属于社会科学的范畴,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特别是军事学和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对其均具有使用的价值。 二是在学科形式上,市场战争学具有军事学的体系特征。由于军事学的学科体系在形式上与经济学具有本质上的区别,特别是对抗性的色彩比较浓厚,而市场战争学又以研究创造价值的对抗性活动为已任,因此也就必然在学科形式上具有了军事学学科的形式特征。即市场战略学、市场战役学和市场战役学,以及市场信息战、市场谋略战和市场攻防战等,这些具有军事学学科特点和学科形式,都将成为构成市场战争学学科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三是在学科内容上,市场战争学具有经济学的基本要素。经济学在内容上本与军事学没有必然的联系,它们的研究内容也不相同。经济学是以如何创造价值为已任的,而市场战争学则是研究如何通过对抗创造价值的,因此市场、资本、产品(商品)、利润、资源、客户、服务等,这些经济学研究的基本内容和构成经济学学科的基本要素,也必然成为了市场战争学学科研究的基本内容。由于军事学研究的内容并不直接服务于经济的目的,而是通过经济的集中体现的政治目的的实现来达成其经济目的,因此以军事学为学科形式的市场战争学要想实现以通过对抗达到创造价值的目的,就必须以经济学的研究内容为其研究内容,而军事学研究的内容在市场战争学中只能经济学化,即必须转化为与经济学研究的内容等价的概念,否则市场战争学就不能独立成为科学。 总之,市场战争学具有双重的属性,在形式上表现为军事学,在内容上则体现的是经济学,但在总体上却既不是军事学也不是经济学,而是一门既独立于军事学又独立于经济学的新兴交叉学科。也就是说军事学是其研究的手段,经济学是其研究的内容,而在对抗中创造价值则是其研究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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